巴味渝珍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巴味渝珍”标志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的健康发展,规范“巴味渝珍”量子云码防伪商标管理,提高“巴味渝珍”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巴味渝珍”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管理规则》和《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指导“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巴味渝珍”商标标识的规范使用。

第三条 重庆市现代农业品牌服务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品牌促进中心”)负责对“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巴味渝珍”标识进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商标标识形象

“巴味渝珍”商标签为直径26mm圆形不干胶标签,图案包括“巴味渝珍”LOGO、二维码、量子防伪码,商标样式如图,由品牌中心统一订制。

 

第五条 商标标识应用

消费者可通过微信、量子云APP扫描标签二维码,可获得农产品授权使用“巴味渝珍”有效信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

第六条 商标标识申请

1、初次申请:主体通过巴味渝珍官网(www.bwyz.org.cn)提交农产品授权申请,由品牌中心按照《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品牌中心将对申请主体首次发放“巴味渝珍”量子云码防伪功能商标标识,原则上首次申请商标标识不超过2万枚。

2、再次申请:在有效授权期内,初次申请或再次申请的“巴味渝珍”商标标识全部使用完后,授权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申请“巴味渝珍”商标标识,进入巴味渝珍官网“会员中心”提交“量子云码防伪商标”申请,原则上再次申请商标标识不超过2万枚。

第七条 商标标识粘贴

1、授权主体对所有商标标识应进行登记管理,妥善保存,按申请类别使用。原则上申请通过“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主体应主动粘贴使用商标标识。

2、授权主体可将标识粘贴在获得了“巴味渝珍”的授权农产品单品包装(盒)上的显著位置,如选择在农产品商标、绿色食品标识、有机农产品标识旁。“巴味渝珍”商标应保持正向粘贴,商标外观无损坏及完整,原则为一物一标识。

3、商标标识仅作为申请通过“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的宣传证明,不能用于非授权产品和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  商标标识注销

1、“巴味渝珍”授权农产品授权期满后未延期、授权期限内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违反相关规定,经品牌中心核实,将通知原授权产品经营主体终止使用“巴味渝珍”量子云码商标。

2、品牌中心对已终止“巴味渝珍”授权的农产品和产经营主体剩余的量子云码商标标识号码应统一进行注消,注消后的商标标识将不再显示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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